大连、四川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

                          大型零售企业违规收费供应商可进行实名举报

  记者昨日获悉,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6部门自今年1月至6月,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

  此次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主要是指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含),同时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的企业(集团)。按照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

  供应商可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123121231512358

来源:新商报

                 零售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

四川省商务厅印发《四川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去年12月至今年6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下称零售商)及其下属门店进行集中清理整顿。

本次清理整顿的零售商主要是指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的企业(集团),即: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含)、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

《方案》明确,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方案》称,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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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风光(边栏摄影: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