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货商业协会会员章程


  一、本协会是面向全社会百货商业,以单位会员为主组成的社团组织。凡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百货等日用品为主的各种所有形式、各种业态的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百货商业协会;以及个人长期从事百货商业,视本行业为自己切身事业的,和对本行业经营管理和策划等方面有一定研究和经验的专家、学者等,承认协会章程,按期缴纳会费,积极为协会工作,均可自愿申请加入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二、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百货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遵循协会现阶段的历史使命,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百货商业作出自己的应有的贡献。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填报有关资料;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授权协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举办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三)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教育培训、咨询、组团调研等种种服务;
  (四)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和倡议;
  (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有权要求提供帮助,企业正当利益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维护;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贯彻遵循、履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及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
  (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创立社会主义商业新风尚,提倡以德、依法经商,公平交易,货真价实,老少无欺,礼貌待客,服务热情,管理科学,纪律严明;
  (三)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承办本行业全国性商品交易会;
  (四)按规定如期缴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协会所需要的有关资料。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