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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05 11:15

3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六稳”工作协调机制,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定支持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措施;决定加大对地方财政支持,提高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能力。会议要求:

1、必须更有针对性加大“六稳”工作力度,更有效应对疫情对经济运行的影响。
充分发挥宏观政策、外贸外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出台有力有效的应对措施,增强内生动力,努力保持全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2、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取消不合理复工审批。
一要分区分级精准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复工,对邮政和各种所有制快递企业给予一视同仁的通行便利。
二要阶段性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31日至6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6月底前,减半收取铁路保价、集装箱延期使用、货车滞留等费用。降低部分政府管理的机场服务保障环节收费。对疫情防控期间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交通运输、物流企业,属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各级财政要给予补偿。
三要鼓励保险公司通过延长保险期限、续保费用抵扣等方式,适当减免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保险费用。
四要尽快出台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后续支持保障政策。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期间,对经营主体金融债务还本付息存在困难的,引导金融机构给予延缓付息、本金展期或续贷等支持。
五要采取切实举措使货车司机从免收通行费中受惠。鼓励各地采取阶段性减免“份子钱”等措施,帮助出租汽车司机渡过难关。
3、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一是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留用比例。31日至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新增留用约1100亿元资金,全部留给县级使用。
二是加快下达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各地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按时足额支付。有缺口的地区一律要调减其他项目支出。
三是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除疫情防控需要外,严控新的增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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