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0-03-30 13:43
为应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统筹推进防疫工作和社会经济平稳发展,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经济有序发展,国家各部门全力应对全面调控,不断推出抗疫保供安民支企措施,现将有关新政策措施简解汇总如下:
1、中央政治局会议: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启动实体商店消费
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抓紧梳理分析,及时加以解决,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
会议强调,要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在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要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生活服务业正常经营。要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启动实体商店消费,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要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保障国际货运畅通。
2、商务部:推动步行街加快恢复正常营业秩序
商务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动步行街加快恢复正常营业秩序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区分级精准推进复工营业,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加快推动小微商户、沿街店铺开门营业,争取尽快恢复消费氛围。帮助商户协调调度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防疫物资。对于仍需测温、示码的地区,引导步行街管理机构探索采取统一测温、一码通行等方式,便利消费体验。
3、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使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出得去、退得回,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公告明确,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货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退货商品应在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退运进境。
往期汇总:
一、中央政治局会议: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启动实体商店消费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7日召开会议,分析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审议《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和《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的综合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疫情防控工作和当前经济形势的汇报,研究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工作,决定将有关意见提请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
会议认为,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成绩来之不易。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世界经济贸易增长受到严重冲击,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发展特别是产业链恢复面临新的挑战。要因应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完善我国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把重点放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保持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
会议强调,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要毫不放松抓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对重症患者精准施治,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对出院患者要做好医学观察、跟踪随访、恢复期康复工作。要完善社区防控措施,稳妥做好疫情善后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湖北省要同有关省份加强对接,有序做好本地人员外出就业、外地滞留在鄂人员返程等工作。要继续加强北京等其他重点地区防控。要健全低风险地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并及时启动相关防控预案,坚决防止疫情反弹。
会议指出,要加强对境外我国公民的关心关爱,驻外使领馆要做好领事保护、防护指导和物资保障,保护他们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密切跟踪和分析全球疫情走势,快速精准识别和管控风险源风险点,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优化入境流程,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要求,安排好生活服务和健康监测。要推进疫情防控国际合作,同世界卫生组织深化交流合作,继续向有关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会议强调,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宏观政策对冲力度,有效扩大内需,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动态优化完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要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和实施力度。要抓紧研究提出积极应对的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适当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要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和使用,加紧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金融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疏通传导机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对地方和企业反映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抓紧梳理分析,及时加以解决,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达产。
会议强调,要加快释放国内市场需求,在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要有序推动各类商场、市场复工复市,生活服务业正常经营。要扩大居民消费,合理增加公共消费,启动实体商店消费,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要加强国际经贸合作,加快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保障国际货运畅通。
会议指出,要抓好农业生产和重要副食品保供稳价,抓紧组织好春管春播,加快把支农政策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气象灾害防范。要继续抓好生猪产能恢复,解决好畜牧水产养殖面临的困难。要加大脱贫攻坚项目开工复工进度,帮助贫困劳动力尽快返岗就业,对因疫情返贫致贫人员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会议强调,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湖北有序复工复产。要加强对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制定专项支持政策,帮助湖北解决财政、融资、供应链等实际困难,支持湖北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保民生等工作。
会议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工作给予肯定。会议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2019年脱贫攻坚年度减贫任务全面完成,省级党委和政府责任进一步压实,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成效明显,“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正确的,精准脱贫方略是符合实际的,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
会议指出,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专项巡视“回头看”情况看,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复杂,剩下都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巩固脱贫成果的任务非常繁重,局部地方、有的方面还有薄弱环节和工作不足,新冠肺炎疫情带来新的困难和挑战,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保持定力耐力,防止松懈、厌战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坚持目标标准、坚持精准方略、坚持从严从实,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度、帮扶力度,全面查缺补漏,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巩固脱贫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倒计时,必须提高政治站位,较真碰硬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要以上率下亲自抓,把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和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等统筹起来,把问题整改和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整改落实到位。要强化日常监督,盯住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要强化组织保障,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全面提升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作用,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要强化成果综合运用,举一反三促进工作,结合考核、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研究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规划衔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二、商务部:推动步行街加快恢复正常营业秩序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步行街加快恢复正常营业秩序的通知
商办流通函〔20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步行街科学有序复工营业,扎实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释放被疫情抑制冻结的消费需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区分级精准推进复工营业
各地要按照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的原则,指导步行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根据业态特点和商户情况,分级分类组织、科学有序推进复工营业。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加快推动小微商户、沿街店铺开门营业,争取尽快恢复消费氛围。帮助商户协调调度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防疫物资,指导各类商户取消除当地统一规定外的防控措施。对于仍需测温、示码的地区,引导步行街管理机构探索采取统一测温、一码通行等方式,便利消费体验。
二、协调解决街区商户困难
深入街区了解诉求,协调解决步行街商户在复工营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中央和各地出台的支持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力量对重点业态和困难商户开展“一对一”服务,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积极联合有关金融机构加大扶持力度,着力解决街区商户特别是小微商户在复工营业中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步行街和商户在复工营业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可及时向商务部反映。
三、科学有序开展促消费活动
提前谋划,合理规划,研究储备一批促消费活动,待条件成熟时组织街区商户有序开展,努力提升单次活动效率,避免“一窝蜂”式聚集。当前,着力发挥在线消费等新兴产业的促销引流功能,激活街区人气商气;待疫情结束后,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快速恢复街区消费水平。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和移动运营商等社会力量积极性,运用金融服务和数字技术创新促销方式、引导客流回升。围绕重点假日和各类主题,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统筹做好全年促消费工作,争取做到“月月有亮点,场场有精点”,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休闲体验,活跃街区消费市场。
四、加快推进改造提升工作
按照试点步行街改造提升方案,抓紧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对已经明确的重点改造施工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启动;对暂时无法启动的项目,提前做好方案制订、审批报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将智慧街区建设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打造设施智能、营销精准、服务便利、放心安全的“智慧街区”,实现智能高效管理,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以疫情应对为契机,加快调整街区业态布局,积极帮助关店调整或有升级需求的店铺与优质品牌、社会资本对接,完善街区业态结构,提升消费品质。
各试点步行街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恢复正常营业秩序。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实时跟进有关工作进展,准确掌握街区复工营业和运行情况,于每周星期一12:00前,将《首批试点步行街复工营业情况周报监测表》(见附件)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联 系 人:王义涵 沈函颖
电 话:010-8509377685093747
邮 箱:buxingjiegongzuo@126.com
附件:首批试点步行街复工营业情况周报监测表
商务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6日
三、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20年 第45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监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相关政策规定,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退货海关监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模式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内代理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以下简称“退货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退货业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其境内代理人应保证退货商品为原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退货企业可以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申报清单》(以下简称《申报清单》)内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
三、退货企业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且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四、退货企业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接受海关监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海关总署2018年194号公告有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