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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时间:2021-03-22 17:39

经国务院批准,2021年3月18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业务。《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及时查处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二次销售等违规行为,确保试点顺利推进,促进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政策出台以来,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完善政策体系,各地方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试点落地见效。经过几年的试点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丰富国内市场供给、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商务部等六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密切关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发展,积极加强业务交流指导,支持试点城市开展业务,充分发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积极作用,带动扩大优质商品进口,更好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点击这里,查看“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网站


第十八届中国百货零售业年会暨商业创新峰会

主办单位

国百货商业协会


特别协办单位

上海博华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时间&地点

2021.3.29-31

上海浦东嘉里中心酒店

新国际博览中心


战略合作伙伴

迷奇


总体安排

日期

时间

日程安排

29日

全天

会议报到

(部分嘉宾28日报到)

14:00-18:00

零售领航者圆桌闭门峰会

(特邀企业高层参加)

18:30-20:30

零售领航者圆桌晚宴

30日

9:00-17:30

主论坛

第十八届中国百货零售业年会

31日

9:30-16:30

主题论坛

1.中国零售数字化发展论坛

2.中国购物中心发展论坛

3.国潮品牌论坛(上午)

4.零售场景创新论坛(下午)

5.中国奥莱发展论坛

18:30-20:30

联合晚宴

同期展览:

会议区:3月29-30日,零售技术应用及精品展

展馆区:3月30-4月2日,上海国际智慧零售展览会、上海国际零售陈列设计及设备展、中国国际自助服务产品、“时尚优力量”2021 国际·国潮风尚展、自动售货系列展览会、酒店用品展、商业空间展



会议费用

会议费用

会   员:1900元/人

非会员:2500元/人

包含全体会议、平行主题论坛的参会费、资料费、会议期间午餐(3月30、31日)

中百协副会长本人参会,免会议费,提供免费食宿

常务理事本人参会,免会议费,食宿自理


付款账号

户   名:中国百货商业协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

账   号:110940037310306

请将会议费提前汇款至协会账户,并注明公司名称

个人汇款请标注发票抬头,并将汇款人姓名及转账凭证发送至maoying@ccagm.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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